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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办居住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浏览次数:1723|时间:2024-05-20

最新回答

2024-05-20游客56742389
先去街道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然后去人才中心办理积分。街道社区事务中心是要去自己目前居住地所对应的,所需材料:1、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2、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3、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4、缴纳社保证明(6个月以上)。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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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头发长很慢
一、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四、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六、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七、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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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香喷喷的耗子
1、首先带着你的房东到当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准备材料:自己身份证,房东的房产证和身份证。
2、到居委会去填写表格,拍照。拿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准备材料:身份证,租赁备案回执单。
3、再回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
准备材料:居委会证明,身份证,租赁备案回执单。
4、当天就可以拿到居住证。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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