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知识 > 房屋共有产权人死亡前将自己份额赠与其中一个被赠与人有权力处理该房屋吗

房屋共有产权人死亡前将自己份额赠与其中一个被赠与人有权力处理该房屋吗

2024-05-15

导读:《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提问人的描述,产权人在死亡前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前提:赠与人与受赠人是否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1. 如果已经办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法的开设、变动、出让和解决,经依规备案,产生法律效力;没经备案,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以外。依据提出问题人的叙述,产权年限人到身亡前将自身的份额赠予。前提条件:赠予人和受赠人是不是早已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1. 假如早已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受赠人与房屋的别的共有些人可依据下列法律条文相互履行对该房屋的支配权;《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罚现有的不动产或是动产及其对现有的不动产或是动产作重特大整修的,理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之上的按份共有人或是全体人员夫妻共有财产人愿意,但共有些人中间另有承诺的以外。2. 假如未办变更登记,身亡产权年限人的份额由其继承者承继,继承者申请办理好变更登记后可与别的房屋共有些人依据上述财务处罚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