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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章程 业主委员会委员简介

2024-04-18

导读: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业主委员会必备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业主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组织的行为准则,是保障业主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维护业主利益、实现管理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业主委员会必备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业主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作为一个组织的行为准则,是保障业主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维护业主利益、实现管理目标的纲领性文件。

合理完善的章程是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从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立起,就要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章程必须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业主委员会章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业主委员会设立的最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备要件,也是业主委员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各地物业管理条例均要求设立业主委员会必须订立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以订立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业主委员会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没有章程,业主委员会就不能获准成立。

2.确定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业主委员会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依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业主委员会章程的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就要受到干预和制裁。

3.业主委员会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进行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业主委员会章程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组织和活动的原则及细则,它是业主委员会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权利义务和确立的内部管理体制,是业主委员会对内进行管理的依据。同时,业主委员会章程也是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表明信用和业主了解业主委员会组织和财产状况的重要法律文件。制定业主委员会章程是十分必要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简介: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是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增减、撤换,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下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应当在下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补选,缺额人数超过1/4时,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予以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资格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经下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确认:

①已不是业主的;

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③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的;

④有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的;

⑤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⑥兼任所辖区域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

⑦严重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或者拒不履行业主应尽义务的;

⑧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免职的,必须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确认之日起7日内将由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账簿以及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章程主要反映出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保障业主委员会达到其目的的原则性文件。业主委员会章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基础,也是业主委员会赖以生存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