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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沙)国际建筑节能科技产品及设备博览会

2024-04-23

导读:【中国(长沙)国际建筑节能科技产品及设备博览会】展会类型:国内展会 起止时间:2009/05/15-2009/05/18 展馆名称:长沙市韶山南路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 ...

  • 展会类型:

    国内展会

  • 起止时间:

    2009/05/15-2009/05/18

  • 展馆名称:

    长沙市韶山南路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长沙名家汇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09年5月12日-14日企业报到、布置展台
2009年5月15日上午9:30开幕仪式
2009年5月15日10:00- 18日16时展示洽谈,技术交流
2009年5月18日下午16:00撤展
举办地点: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 预计规模:20000平方米(800个展位)
长沙-湖南首府,长沙是一座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近年来已成为中部崛起战略中发展最快的中心城市和全国最佳会展城市。长沙有着连南接北、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居东南沿海和长江流域两个通江大市场的腹部,是内陆通向两广沿海和西南边睡的前缘地带:又位于上海、广州、重庆、武汉四大全国性商贸中心聚辐的交错地带,东南西北大城市的辐射作用可在长沙地区产生叠加效应,使之成为支撑沿海、沿江开放地区的后方基地和促进内地开发的先导城市。
本届博览会将邀请国内外有关部门、媒体共同参与,国外将邀请欧盟、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的专业商家到会参展、参观、进行贸易洽谈。加强展示行业间供需信息交流,突出中小企业的名、优、新产品品牌。帮助中小企业拓宽发展视野、寻求经贸合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广大中小企业搭建了一个广泛交流、合作发展的服务平台。展品范围:
1.绿色生态节能住宅:
各类住宅房地产项目、建筑设计、节能家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设计软件、建筑施工及监理等。
2.新能源与节能技术产品展:
①节能空调:(大型、家用、商用)中央空调整机,(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中央空调,蓄能空调设备、空调整机配件、含压缩机、变频器、泵阀、换气及通风系统设备、空调供热(冷)循环水系统设备及其它器件;
②热泵热水器:家用(商用)热泵热水机组、地源热泵热水器、水源热泵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泵热水器、空调热泵热水器、蓄热蓄冷设备、中央热水系统、热泵配件等;
③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太阳能(空调、热水器)、太阳能热泵技术、光伏能与风能发电技术、太阳能中央热水系统技术设备、石油替代能源、沼气能等。
3.绿色照明与建筑电气产品展:
建筑电工电气产品、绿色照明产品、节能灯、建筑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及电线电缆、节能“四表”(电表、水表、热表、气表)、智能抄表系统、其他相关产品等。
4.市政建设配套产品及给排水技术设备展:
建筑给排水设备及管道管材、燃气管道管材、市政给排水管道、管材及配件、泵、阀、太阳能路灯、围护栅栏、膜结构技术产品、城市雕塑及景观材料等。
5.环保节能厨房卫浴设施展:整体厨柜、环保节能厨房电器、节水卫浴、节水节电节气热水器、节水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器等。
6.电力节能技术设备展:变压器、电力电缆、电机、输变电成套设备、电力开关、太阳能发电技术、机电、风机、泵阀、环保锅炉、工业节能技术产品、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节能改造与EMC合同能源管理等。
7.其他综合展区:节能成果展、节能维权法律援助与咨询、专业媒体、专利技术、各类咨询服务机构等。
展位收费标准:
1、展位规格:标准展位9平方米(3X3),包括三面围板、一块中文楣板(参展单位名称)、一张咨询桌、两把椅子、两只日光灯和220V/15A电源插座一个。
2、收费标准:国内:标准展位4800元/个/展期,空场地室内500元/平方米、室外300元/平方米/全展期;国外:标准展位1800美元/个/展期,室内150美元/平方米。
3、会务费:每位参展代表收取300元(用于午餐、饮料、纪念品、酒宴、会议资料等会务开支)。
4、专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每场3000元/小时,组委会提供场地桌椅茶水等设施及用品。
5、会刊是博览会的指南和收藏品,也是扩大博览会影响的媒介之一,会刊为大度16K本,彩色精印、图文并茂,主要发送给用户单位、参观客商等,参展商均可免费刊登100字左右企业及产品的文字简介。
参展程序:
1、参展企业确定参展面积,填妥参展合同,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将参展合同传真或邮寄到承办单位;
2、承办单位根据参展合同,经审核后予以盖章确认;
3、 双方签定参展回执或展位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展位费作为定金,否则,承办单位将不予保留参展合同所确认的展位;展位费余款须在2009年4月30日前支付予承办单位,否则,承办单位有权调动和处理该展位,且所付定金不予退还;
4、参展企业在确认参展后,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或申请面积,否则已交定金概不退还,承办单位保留调整或处理展位的权利

联系信息

长沙市韶山南路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